宜城市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资产招租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6/7/23 17:41:30 次数:
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宜城市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拟对其拥有的高新科技产业园区商铺公开招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资产概况
本次招租资产现状租赁情况如下:
高新科技产业园4栋107商铺:位于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宿舍区;
二、招租时间、地点安排
1.报名起止时间:
自2026年7月23 日10:00起至2026年7月28日17:00止。
2.公开竞价时间:2026年7月29日9:00。
3.地点:宜城市中华大道35号财智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意向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有效证明资料(如企业营业执照、居民身份证等)。
3.本招租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承租。
4.租赁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原租户享有优先承租权。
四、竞租须知
1.出租房屋、场地竞租起始价见下表
|
房屋所有权人 |
房产权证编号 |
楼栋号 |
用途 |
结构 |
楼层 |
地址 |
租金单价(元/㎡·月) |
租金单价(元/㎡·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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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城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
鄂(2023)宜城市不动产权第0024063号 |
4-107 |
商铺 |
框架 |
1 |
宜城市高新科技产业园二期 |
7.00 |
84.00 |
2.租赁期限:1年。
3.用途要求:意向承租方的使用用途必须符合出租方规定的业态规划,并在报名时获得认可。须在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允许范围内合法经营。禁止经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宗教活动场所、殡葬用品、易燃易爆及化工行业。
4.中标原则:应遵循“价高者得”原则,厂房、场地可分别投标。
5.费用承担:承租方经营产生的水、电、物业等各类税费,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五、租赁流程及注意事项
1.意向承租方应在报名时了解《招租公告》、《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及《安全生产协议》的全部内容,参与竞价时视为完全认可并无异议。
2.意向承租方应在提交租赁申请前对拟承租资产进行充分的现场踏勘和了解,报名时即视为已充分知悉资产现状,并对本次租赁行为可能带来的经营风险有充分认识,承诺不应此向出租方进行追究或索赔。
3.保证金缴纳: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向我公司指定账户缴纳交易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2160元),该交易保证金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缴纳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宜城市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账 号:42050164680800000244
开 户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城支行
4.资格审核:报名截止后,经审核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保证金将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
报名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产生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直接成交,其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租金。
如产生2名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确定承租人。竞价地点:宜城市财智大厦5楼会议室。未按时参加竞价者视为放弃,保证金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竞价结束后,未中标者在5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中标者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中标者须在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正式租赁合同,其竞价保证金转为拟约保证金,租赁价格、租金支付方式等事宜以合同约定为准。中标后,承租方现场拒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合同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出租方将重新公开招租。
5.经出租方查证,如承租方有下列情形的,出租方有权取消承租方报名资格或解除租赁合同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承租方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重要事项说明
1.竞租成交后,须与出租方签署《宿舍楼租赁合同》,并按本《招租公告》《宿舍楼租赁合同》约定付清费用。
2.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将租赁房屋、场地转租给第三人。承租方擅自转租的,出租方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并解除合同。
3、出租方除产权瑕疵外,不对出租房屋、场地的瑕疵或可能存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也不得以出租房屋、场地存在的瑕疵为由反悔。
4、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对承租方增加可移动的部分承租方可拆除,对形成房屋不可分割或不可移动的设施不得拆除,承租方无权要求赔偿或补偿。
5、意向承租方如对招租公告内容有疑问,须在报名登记前与出租方联系(联系人:涂剑骁 联系电话:18120450501 地址:宜城市中华路35号),否则视为无异议。
特此公告。
宜城市产业园区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7月23日
上一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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